反传销网11月20日发布:11月17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崇逸(上海)商贸有限公司,被告人卢明昌、张赣鄂、严育升、戴炳康、陈志刚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。
公诉机关指控:2013年11月,被告人卢明昌注册成立日月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,于2018年1月更名为崇逸(上海)商贸有限公司(下称“崇逸公司”)。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,卢明昌结识被告人张赣鄂,双方共谋以宣传所谓“宗祖文化”、搭建网上商城推销土特产为名,实则以高额返利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,并组建了以崇逸公司为中心,以宗客网电子商务(上海)有限公司、上海宗客实业有限公司、上海宗客驿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、上海日月昌集团有限公司、上海春蕊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为经营主体,由崇逸公司统一管理各公司人事、财务、资金的“宗客网”经营体系(下称“宗客网”)。2016年3月起,被告人卢明昌、张赣鄂陆续招募被告人戴炳康、陈志刚、严育升加入“宗客网”,创建并开发宗客商城APP、“宗祖风情”微信公众号等作为融资平台和推广媒介,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,采用媒体推介、宣讲讲座、口口相传等方式,承诺投资人保本并高额返利,诱骗投资人缴纳加盟费、充值后代理销售“宗客网”商品等形式,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。2016年3月至2019年5月,“宗客网”累计签订投资合同金额52.69亿余元,累计收到投资额28.6亿余元,造成实际经济损失16.04亿余元,其中部分钱款被用于“宗客网”存货购置、运营费用、对外投资、归还债务及个人挥霍等。案发后,被告人陈志刚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,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。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单位崇逸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卢明昌、张赣鄂、严育升、戴炳康、陈志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均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庭审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。各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针对行为定性、犯罪数额、主从犯区分、自首、坦白的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。
庭审持续到16时25分。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。
【提示】
宣传“宗祖文化”、设立众多公司作为经营主体、创建并开发宗客商城APP、搭建网上商城推销土特产、成立“宗祖风情”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……本案中,“宗客网”的一系列招数有板有眼,极具迷惑性,俨然一副勇立时代潮头的电商新锐的模样。
其实,“宗客网”的运营模式和当年轰动一时的“龙炎电商”非法集资大案类似:承诺投资人保本并高额返利,诱骗投资人缴纳加盟费、充值后代理销售商品……
要防范电商类非法集资骗局,关键还是在于要抵制高利诱惑。务必牢记,高收益高风险,不要被所谓的“高额回报”冲昏了头脑!
文章来源:上海一中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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